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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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市场要变天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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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阔别了13年之久的重疾险险种大调整即将迎来。

这对整个保险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大事情。

所以今儿小她在研究了整个意见稿之后,用大白话把其中的重点传递与各位,且看:

为什么要调整?

很多伙伴会问?为什么改?之前的重疾规定为什么用了13年?

其实这要从很久之前的07年说起,当时的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公告,

为了促进中国重疾险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健康有效,提高消费者对重大疾病的认识,设定了当时的条款,这一用就是13年...

如今,科技水平的进步带来了医疗、器械、药品等方面的全面升级。

老条例当中部分规定已然不适用于当下,民间对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所以本次修订完善是势在必行的结果

哪些进行了调整?

小她总结如下:

站在咱们消费者的角度上,罗列了正面负面和中性的影响,我们一点一点来看:

1,重症病种增加

大家都知道之前的规范条例对重大疾病保险有明确的限定,规定了必须包含25种重大疾病,本次新增了3种,

分别是: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大家可能听说的比较少,这个呼吸功能衰竭其实就是肺病晚期的一种。

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大家可以自行百度一下,发病率不高且是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就像红斑狼疮似的。

其实也希望趁着这个条款清洗一下当前营销病种数量多少的坏风气。

种的说比种的好,种的说比的好,也真是收割智商。

小她个人觉得吧,监管层加了这三个疾病肯定也是从理赔大数据研究得来的,加上终归也更加健全,算是一个优势吧。(上面的严重划掉,就是轻症了哈~)

2,重症分级

啥是重症分级?

其实这次改变有个明显的格调就是要把严重的和相对不那么严重的区分开,重症也是如此,目的是更加平衡的分配重疾赔付,强化轻症责任(后面细说...)

具体强调了4种疾病:

恶性肿瘤→严重肿瘤

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急性心肌梗死

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主动脉手术→严重程度主动脉手术

以往关于这4个病的赔付标准没有做统一,导致可能几万块的医疗开支就赔光了几十万的保额。

其实对被保人来说,如果是单次重疾险,就没有可持续的保障责任了。监管层也应该是从这方面进行了考虑~

3,规范轻症定义

说实话这个改的非常好。

还记得就前段时间的那则新闻,做微创放支架去理赔保险公司说不赔,说必须开胸才赔,医院要切开胸...

这次都做了要求,下面拿最重要的4个举下例:

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小肠移植

主动脉手术→扩大理赔范围

心脏瓣膜手术→切开心包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切开心包手术

之前全面开胸到现在开心室,不得不说是伴随着医疗技术进步的一个跨越,点赞。

4,甲状腺癌分级

来重点了,关于甲状腺癌要剔除重疾我这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原因无非就是这个“喜癌”让太多人一夜暴富,三五万的治疗费到手三五十万,简直不要太爽。

甚至有人去种植甲状腺癌细胞进行骗保emm....你要是保险公司你说气愤不气愤!

当然这是从咱们老百姓个人角度思考问题,监管层是从大数据角度去分析。

确实发现前期甲癌的治愈率和复发率与一次赔付不太成正比,相比恶性肿瘤,前期甲癌更像是轻症。

所以这次:

TNM1级以下按轻症赔付

TNM1级以上按重症赔付(占比不足5%)

说大白话,剔了一半留一半。

其实对单次赔付的消费者来讲,可以算是好事。

你想前期甲癌花个三五万治好了,赔了个轻症的钱,

后面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呢,你的保障还有。不亏!

5,轻症赔付20%

说实话,这个很难受!

当下重疾险发展到现在,基本都是轻症多次赔累计赔,起赔怎么着也是30%以上,有的甚至能达到60%!

而新条例要求轻症20%的赔付,大大降低了赔付金额,作为消费者的我来讲,这点无疑是负面影响。

说在最后

新条款首先说明的一点是监管层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做的规划,肯定是没问题的,具体细节可能有待商榷,所以我们看到是征求意见稿。

后续肯定有部分条款继续修改。

其中对我们一直担心的很多问题也做了明确规定,保险行业这两年高速发展,这份条例非常适时的给未来重疾险行业划定跑道。

这个时候观望产品的小伙伴,犹如站在十字路口,向左还是向右需要做好自己的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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