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疡性结肠炎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重疾险新规发布在即,甲状腺癌少赔70要 [复制链接]

1#

重疾险一般是花费大家最多预算的险种,也是理赔纠纷中最常见的险种。随着医学发展和人们发病率的变化,用了13年的重疾使用规范多少有些“跟不上时代”。

从6月份银保监会发布重疾险的征求意见稿,到现在已经有四个月了,近日又传出了新规“尘埃落定”即将出台的消息。

到底本次新规改了哪些内容,对消费者而言是利好还是倒退,应该现在趁早买还是再等一等?一起来看。

本期话题:

1.重疾改革前后对比

2.新规对消费者有哪些影响?

3.投保建议

一、重疾改革前后对比

1.增加了3类疾病种类:

改革前国家规定的重疾只有25类,新规增加到了28类,分别有轻疾(3类)与重疾(3类),详情如下:

轻疾: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轻度恶性肿瘤;

重疾: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克罗恩病、以及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疾病定义修改:

之前:存在同病不同赔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疾病定义,毕竟疾病定义理赔越宽松,理赔就越容易。

现在:对疾病定义做了更为详细和严谨的规定,例如:

(1)恶性肿瘤:确诊手段增加了“组织病理血检”,从6类疾病保障范围升级到7类;

(2)终末期肾病:增加了慢性肾病5期、每周进行血液透视或者腹膜透析;

3.对甲状腺癌的调整:

之前:Ⅰ期的甲状腺癌是属于恶性肿瘤,买50万赔付50万元;

现在:新规将Ⅰ期甲状腺癌划分到轻疾保障里,只赔保额30%,也就是15万。

4.轻疾赔付比例不高于30%:

之前:之前的轻疾赔付比例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部分互联网重疾险,轻疾比例高于30%,有35%、40%、45%的,赔付比例接近重疾险的一半。

现在:轻疾赔付比例不得高于30%。

二、新规对消费者有哪些影响?

本次新规的改动主要集中在上文所述的四个方面,挨个来看对消费者的影响:

1.增加病种:

新规增加3种重疾和3种轻疾,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病种更完善,标准也更统一了。

此外,本次新规其实还规范了保险公司给重疾“凑数”的行为。

过去一些保险公司喜欢搞一堆重疾保障,声称自己保若干种疾病,比如种、种,显得保障特别全,结果都是一些类似的疾病或者极少出现的罕见病。今后这种行为将被杜绝。

2.修改疾病定义和理赔标准:

这部分的改动很能体现本次改革的大方向,那就是规范理赔过程。

新规给疾病都定了明确的“指标”,既能减少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拒赔的情况,也减少了消费者“按闹获赔”的可能。

新规减少了模棱两可的灰色空间,“通融赔付”也会相应减少,对消费者来说这种影响不好判定,但更规范的市场有利于行业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

此外,新规也更新了一些跟不上时代的理赔标准,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不再要求开胸,这样可以杜绝消费者关于“我难道还要为了理赔去叫医生给我开个口子?”的疑问。

3.Ⅰ期甲状腺癌划入轻疾:

有些代理人利用这一条制造恐慌,大肆宣传“新不如旧”,让大家尽快投保。

其实不必如此。在诸多癌症中,甲状腺癌被称作“喜癌”,因为它的危险性其实比较小,很多人得了病对生活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

且甲状腺癌的发病率相对较高,如果不做调整,一方面会加大保险公司理赔风险,另一方面也不符合重疾险“保障重大疾病风险”的初衷。

4.轻疾赔付比例调低:

过去几年中国内重疾险市场价格战打得热火朝天,条款一个比一个优,保费一个比一个低,这样继续下去很可能导致恶性竞争和偿付能力不足等问题;所以银保监会出手进行了约束。

作为消费者,肯定是希望各大保险公司价格战打得越凶越好,所以这条新规确实对我们来说是不利的。

三、投保建议

看到这里不难发现,本次的新规重点并不在于“甲状腺癌只赔30%,轻疾只赔30%”,银保监也不是为了和消费者过不去。

本次的调整大部分都指向一个目的,那就是减少理赔纠纷。

新规进行了更细节更明确的划分,理赔时的弹性更小了;老规有些定义较为模糊,容易被钻空子,但争取空间也比较大。

对消费者而言,并没有明显的哪种更“好”,而且是买新的还是买旧的,也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

我们完全可以先买一份现在的重疾打底,如果新规之下的产品合适,再买一些进行补充,毕竟配置保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使是现在最有性价比的产品,十年后再看,可能也显得不足。

希望本篇能帮到一些还在纠结或观望的朋友。

我是梧桐君,欢迎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