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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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新规落地了,这种高发的癌症少赔7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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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来,对于一直操心重疾险新规这事的朋友来说,昨天,石头终于落地了!

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旧产品销售截至日期为年1月31日。

整个保险行业一直在等的这块大石头,本来以为真正落定可能还需要些时日,万万没想到这次监管大大直接把进度条拉满。

这样也好,尽快确定,保险公司、消费者都踏实。

不过新规一出,就有不少朋友问我:

重疾新规后,保障有什么变化?

重疾新规后,重疾险产品会比之前好吗?

我仔细研读之后呢,也总结出了一些和大家息息相关的变化,分享如下。

一,重疾新规都有哪些变化

变化一:增加3种必保重疾,3种必保轻症

新定义后将增加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为必保重疾。

现在的轻症是没有规定必保的疾病种类的,这次调整后将增加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整体来说,必保的疾病种类增加,理赔范围更广,是件好事。

但现在的很多产品其实已经保障这几类疾病了,比如达尔文3号重疾保障中就包含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这3类轻症也在保障范围内。

针对这一项,整体差异不大。

变化二:部分疾病理赔定义变宽

新定义下部分疾病的理赔定义就变宽了:

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心脏瓣膜手术,之前是必须开胸后才能赔,现在切开心包就,但前提还是要看符不符合开心包的标准;

比如像二尖瓣闭式扩张术这种,需要开胸但不需要开心包的手术,在原版定义下能赔,在新版定义下反而不会赔了。

但是针对急性心梗则增加了更清晰的理赔判断标准,数据也更加确定。

针对这一项,整体差异也不大,但是更加符合当代医疗技术水平。

变化三:特定轻症赔付比例不得超过30%

对于前面提到的、统一定义的三种高发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赔付比例不得高于重疾保额的30%。

而且新规只规定了不得超过30%,那么具体赔多少就看各家保险公司的诚意了。

针对这一项,赔付比例降低了。

变化四:甲状腺癌分级,高发类剔除重疾

这一项是影响最大,对我们投保人也最不利的一项。

甲状腺癌一直被称为“喜癌”,因为这类癌症患病率高、治愈率高、治疗费用也就在5万左右。

而新定义规定:TNM分期为Ⅰ期或者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列入轻症。

新定义下甲状腺癌最高只能赔30%保额,而之前是赔付%,一下子少赔了70%!

这一项,确实还是旧版的重疾险更合算。

变化五:限制病种凑数

重疾新规终审稿中明确规定了:

同一个产品中,保障重叠度高的重疾不可增加,发生率极低的疾病需注明。

这是好事,可以杜绝各公司盲目攀比病种数量的不良风气。

但对消费者而言,并没有涉及到什么实质性的保障内容,因此价值不算大。

二,重疾新规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1,已经购买的保单会不会受影响?

规范发布之前已生效的保单,还是按生效时的合同来走。

2,按照年重疾定义设计的重疾险是否会下线?

要下线,且已规定下线的最后截止日期是年1月31日。

一,重疾险现在要不要买

现在正是重疾险新旧定义“交接”之际,很多朋友也都非常关心重疾险要不要现在买?

针对这点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考虑。

1,产品保障

从目前的理赔大数据来看,旧定义下的重疾险实用性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例如,甲状腺癌和轻症赔付力度,旧定义产品更胜一筹,重疾险新定义发布后,轻症的理赔比例不能超过30%;

而发病率常居榜首的甲状腺癌恰恰也会降级成轻症,赔付额度大幅下降。如果本身就有甲状腺疾病隐患的,或者比较在意和轻症保障的,肯定是现在买更好。

2,产品价格

重疾险新定义两次征求意见稿调整期间,一直到现在,我也看了不少分析,不少人认为,新定义颁布后,重疾险必然降价。

于是很多人又开始等产品降价。

对于价格的浮动我也不敢轻易下结论,但是我觉得在重疾发生率不断攀升且呈年轻化的趋势下,这种可能性不大,或者是有条件的降价。

总体来说:整个重疾险市场也越来越成熟,产品定价会趋于稳定。

保险公司更愿意做的,还是把产品保障做得更全一些,以此吸引更多客户,才是长久之计。

3,投保要趁早

投保是双向选择,不仅是自己挑保险公司挑产品,更要紧的是自己得有身体健康这个投保资格,而谁又能说,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身体越来越好呢?

特别是那些还没买过保险,仍在“裸奔”的朋友,或者是身体本来就有些小状况的朋友,看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及时出手,得到保障才是王道。

当然,还有一种折中的办法。

重疾险是可以叠加赔付的,可以先买一部分旧定义的产品,给新定义的产品也留一些预算。

这样就可以新旧两种优势都能体验到了。

如果还有更多关于重疾新规的问题欢迎来问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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